律师:若是小明爸爸妈妈在他们婚前全额出资买房,那么,该房子应当归于小明的婚前个人财产,假如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好,离婚时小芳无权建议切割;
若小明爸爸妈妈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,剩下房款是小明和小芳在婚后一起还贷,那么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挂号方小明一切,由其继续付出剩下贷款。
对于婚内一起还贷部分(包括本金和利息)及其产生的增值,则由小明对小芳做出补偿。
景象2:婚前小明爸爸妈妈出资,产权挂号在小芳名下。
律师:一般情况下,这种房产也认定为夫妻一起财产,而不是小芳的个人财产,离婚后小明有权要求切割房子。
当然,小明爸爸妈妈明确表明赠与小芳或许两边还有其他相反约好的在外。
景象3:婚前小明爸爸妈妈出资,产权挂号在小明和小芳两个人的名下。
律师:应认定为小两口的一起财产。假如小两口约好了共有方法是一起共有或按份共有,并进一步约好了各自份额,那就按约好享有产权。假如两边对共有方法没有进行约好,那就平分。
景象4:婚前小明和小芳爸爸妈妈都有出资,产权挂号在小明和小芳两人名下。
律师:此时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,即小明爸爸妈妈的出资相当于赠与给小明,小芳爸爸妈妈的出资相当于赠与给小芳。因为在两边尚无婚姻关系时,即便两边是为了成婚的意图而购房,毕竟能否成婚仍有变数。
景象5:婚前两边爸爸妈妈均出资,房产挂号上只写了小明或小芳一个人的名字。
律师:若两边爸爸妈妈全额出资,那么小明和小芳按照两边爸爸妈妈的出资份额,按份共有该房产;
若两边爸爸妈妈只付首付,房贷是有小明和小芳一起归还的,那么,该房子应归于小明小芳一起一切,切割房产时,平分即可。
婚后购房:
景象6:婚后小明小芳爸爸妈妈均有出资,产权挂号在小明或许小芳1个人的名下。
律师:这种景象较为常见,并且争议颇多。
一般以为,若两边爸爸妈妈全额出资的,小明小芳按照两边爸爸妈妈的出资份额,按份共有该房产;
若两边爸爸妈妈只付出首付,房贷是由小明和小芳一起归还的,房子归于一起一切。
当然,有约好的从约好。
景象7:婚后买房时小明爸爸妈妈全额出资,产权挂号在小芳名下。
律师:除非小明爸爸妈妈出资时有书面约好或声明,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给自己的儿子小明的,否则会认定为对小夫妻两边的赠与,离婚时按夫妻一起财产进行切割。
景象8:婚后买房时小明爸爸妈妈全额出资,产权挂号在小明名下。
律师:婚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因而,这种景象应该认定为小明的个人财产。小芳没有权力对此进行切割。
景象9:婚后小明和小芳爸爸妈妈都有出资,产权挂号在小明和小芳两边名下。
律师:若无其他相反约好,应当认定为对两边的赠与。此种景象下,即便两边爸爸妈妈出资不平等,也将认定为夫妻一起共有。
景象10:婚后按揭购房,小明爸爸妈妈首付,小明和小芳一起还贷。
律师: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小明爸爸妈妈对小明的赠与,离婚时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起财产,对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小明的个人财产。
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一切,因而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要判给小明。